艺校、学院各系(部)、处(室):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推进制度建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管理,现将《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差旅费暂行管理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严格出差审批制度,严禁弄虚作假冒领虚报出差等任何费用,对违规违纪者,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通知。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2017年4月18日
附件:《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差旅费暂行管理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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