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升旗仪式的通知

来源:阅读:0发布时间:2024-10-11

各二级学院: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培养广大师生热爱祖国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深化升旗仪式的理想信念和爱国主义教育作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经研究决定,从本学期开始在全体在校学生中开展升国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7周开始(1014日),每周第一个工作日早上7:30

二、活动地点

学校足球场(面向升旗台)  

三、参加人员

各二级学院领导、辅导员、在校学生

四、活动流程

(一)国旗护卫队出旗;

(二)升国旗、唱国歌;

(三)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发言;

(四)二级学院教师代表发言、领导班子讲话;

(五)升国旗仪式结束。

注:如有其他创新环节可报备后自行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一)升旗仪式由各二级学院轮流组织,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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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舞蹈与戏剧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

学前与艺术教育学院

文化旅游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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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舞蹈与戏剧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

学前与艺术教育学院

文化旅游

学院

(二)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升国旗仪式,辅导员要到场组织,认真做好动员和组织工作,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各二级学院除毕业班外的学生应当全部参加。特殊节假日升旗仪式另行通知。

(三)参加升旗仪式的人员需在7:20前集合整队完毕(正对旗杆位置不列队,为国旗护卫队留出升旗路线),上午7:20后到场的视同缺勤。

(四)学生代表和教师发言应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要内容,有关发言内容需提前由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审核通过。

(五)各二级学院需自行做好考勤工作请假需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六)升旗仪式进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旗法》《国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升国旗、奏唱国歌时在场人员应当肃立,举止庄重,期间不得随意走动和退场不得有不尊重国旗、国歌的行为。升旗仪式结束后,二级学院应组织好参加人员有序退场。

(七)升旗仪式由国旗护卫队负责,国旗护卫队应安排值班人员进行日常升降旗,如遇恶劣天气应及时降下国旗。

(八)国旗下的思政课每月一次,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派专职思政教师提前联系有关二级学院灵活开展。

、工作流程

(一)二级学院需在升旗仪式前一周将参加人员名单(毕业班除外,按班级人数整理)发送至邮箱1028958365@qq.com

(二)升旗仪式如遇有恶劣天气或者特殊情况(如节假日等)可不举行,顺延至下周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各二级学院需对升旗仪式出勤率进行考核,并拍摄照片或视频。各二级学院需在升旗仪式结束后进行国旗下讲话。

(四)升旗仪式结束后,各二级学院需当天将出勤名单、请假情况以及总结素材(图片、视频、讲话稿、活动方案等)以《XX学院升旗仪式开展情况》命名,发送至邮箱1028958365@qq.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秦杰老师1848322365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思同学(学生党员工作站负责扩音设备),19115106058;江红均同学(国旗护卫队),13638317134。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