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关于统计2018年度质量与发展成果的通知》要求,已完成 2018年度教师教育教学成果的统计汇总及各部门组织申报、初审,教务处复核等相关工作,现将学院2018年度教师教育教学成果统计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根据学院相关文件要求,教师教育教学成果以个人获奖且归属我院教学成果为准;指导获奖,并以指导我院(高职)正式在籍学生为准。另外,指导获奖未附我院(高职)正式在籍学生相关佐证材料;辅导员奖项;系(部)、处(室)“优秀组织”等奖项;均不在统计之列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5天(2019年01月29日—2月2日)
二、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部门和个人对获奖成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提出,并写明联系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受理电话:02362335811。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教务处
2019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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