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我校因存在受助学生退学、休学、违纪处分等情况了停发了部分国家助学金,根据《重庆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2〕6号)文件规定,该部分结余资金可用于资助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按照《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重艺院发〔2021〕55号)精神,结合上级下发新增的重点保障学生名单,经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二级学院评审、公示,校级评审等程序,现将补评国家助学金拟资助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
如师生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通过有效方式(如实名投诉等)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反映。
联系人:李老师
受理电话:62335529
邮箱:271877544@qq.com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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